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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纺织品安全有了新标准
文章来源: 2015-06-02


婴幼儿和儿童年龄幼小,自我保护意识弱,婴童用品的安全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鉴于婴幼儿和儿童群体的特殊性,我国首个专门针对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童装)的强制性国家标准GB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将于2016年6月1日正式实施。

六一当天,许多家长都在为孩子选购服装、鞋帽等产品。 

据悉,该标准在原有纺织安全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的各项安全要求,安全要求全面升级。在化学安全要求方面,标准增加了6种增塑剂和铅、镉2种重金属的限量要求。在机械安全方面,标准对童装头颈、肩部、腰部等不同部位绳带作出详细规定,要求婴幼儿及7岁以下儿童服装头颈部不允许存在任何绳带;标准对纺织附件也做出了规定,要求附件应具有一定的抗拉强力,且不应存在锐利尖端和边缘。另外,该标准还增加了燃烧性能要求。 

6月1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中纺标(北京)检验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共同主办的“婴童纺织品安全标准进商场”活动在新中国儿童用品商店举办。 

依据年龄不同,标准将童装分为两类,适用于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穿着的为婴幼儿纺织产品,适用于3岁以上,14岁及以下的儿童穿着的为儿童纺织产品。

北京新中国儿童用品商店商家学习新标准。 

按安全要求的不同,标准将童装安全技术类别分为A、B、C三类,A类最佳,B类次之,C类是基本要求。且要求婴幼儿纺织产品应符合A类要求,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至少应符合B类要求,非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至少应符合C类要求。标准同时要求童装应在使用说明上标明安全类别,婴幼儿纺织产品还应加注“婴幼儿用品”。今后,消费者在选购童装时,可以以使用说明上标明的安全类别作为参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工业标准二部副主任王莉、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科技发展不主任彭燕丽在新中国儿童用品商店总经理张境的带领下走访商店商家。 

《纺织服装周刊》记者获悉,本标准在2015年5月26日发布,并将于2016年6月1日起实施,实施过渡期为2年,2016年6月1日前生产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产品允许在市场上继续销售至2018年5月31日。给出标准实施过渡期,就是给企业调整期。企业的实施成本不会增加过大,检测费用不会增加太多。本标准的实施,将推动婴童生产企业加强设计、生产和营销管理,提升产品安全,助推产业升级。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工业标准二部副主任王莉等人与商场内商家沟通新标准了解情况。 

安全体系的构建是全方位的,婴童纺织产品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本标准的实施,中心在于保护婴童安全,重在推动产业升级,同时也希望企业承担起应尽的社会责任。同时,婴童健康安全体系的构建和保障,具有系统性、长期性、艰巨性。


[台前幕后]新标准历经二审二报,三次评议,历经8年终修成正果。 

从2007年立项到2015年正式发布,前后历时8年。在标准制定过程中,各相关方极其关注,并广泛参与。两次公开征求意见,收到318条反馈意见,召开了两次审定会,2013年11月报批。2014年5月,我国向WTO/TBT进行了通报,欧盟于2014年7月、10月和2015年1月先后3次提出评议意见。

在发布前,2015年4月,国家标准委又转来有关童装企业针对本标准提出的7大类问题,对标准进行了严厉批驳。标准制定过程很曲折,但正是因为各方面从不同角度对标准提出不同意见,给我们提了醒,对提高标准文本的准确性、标准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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