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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品牌电商维权第一案 歌莉娅胜诉获赔200万
文章来源: 2015-07-08


本刊记者—罗欣桐

  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长达两年的电商平台“歌莉娅”商标权侵权案作出终审判决并维持原判,认定被告杭州娅品贸易有限公司的侵权事实,判令娅品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销毁侵权产品,并赔偿“歌莉娅”商标的持有者广州市格风服饰有限公司经济损失200万元,此判决为终审判决。       

  在电商商标权侵权取证不易,执法难、维权难的情况下,此案可谓中国知名服装品牌电商维权第一案。

  2013年,歌莉娅收到来自淘宝网和京东商城的信息,指有商户涉嫌假冒“歌莉娅”商标销售女鞋。经调查发现,杭州娅品贸易有限公司在淘宝网和京东商城网站上以“歌莉娅女鞋旗舰店”和“歌莉娅鞋业旗舰店”销售有歌莉娅标识的女鞋,引导消费者错误认为其销售的女鞋是歌莉娅品牌所属的广州市格风服饰有限公司生产或有其他关联关系。涉案的杭州娅品贸易有限公司为两店的持有者,其在店内使用的歌莉娅商标图样及仿冒歌莉娅“环球发现,活出美丽”而来的口号“环球发现,分享美丽”故意引导消费者在购买时误认和混淆,侵权的主观恶意明显。

  鉴于此,2013年6月歌莉娅对淘宝网和京东商城网站的娅品贸易有限公司所属的歌莉娅鞋业旗舰店进行了网页公证和购买公证,正式吹响了歌莉娅在电商领域里的商标权维权大战的号角。            

  然而,在电商侵权行为不鲜见的当下,由于取证难,维权手续繁杂,许多品牌即使发现了侵权行为,真正进行维权的不多。格风公司歌莉娅却实实在在花了两年的时间打下了难缠的一战。依托于品牌的实力,格风公司为了歌莉娅的经销商和消费者在维权风波四起时下定了决心,取证有力、及时、系统,下足了功夫;全面对侵权网页和购买行为进行了多方面的公证,并落保全了证据;搜集整理了庞杂的广告、销售数据、媒体报道等作为品牌知名度高的重要依据。在娅品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的挑战下,歌莉娅的诉求依然被法院认为有“充分事实和法律依据”,得到了法律的支持,最终维权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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