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微信图片_20250707114549.jpg
2018年度国家科技奖受理项目公布,涉纺织领域19项
文章来源:纺织服装周刊 2018-03-27


  本刊记者-郝杰

  日前,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发布第89号公告称,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已结束,共收到有关单位和专家提名的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272项,技术发明奖项目306项(通用项目247项,专用项目59项),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913项(通用项目793项,专用项目120项)。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对形式审查合格的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269项、技术发明奖通用项目240项以及科学技术进步奖通用项目763项予以受理。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同时公布了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受理项目目录、2018年度国家技术发明奖受理项目目录(通用项目)、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受理项目目录(通用项目)。

  记者对所有受理项目梳理后发现,在受理的项目中,涉及纺织业共有19项。  

国家技术发明奖--轻工纺织组 

  国家科技进步奖--纺织组 

  从纺织业受理项目中发现,除15个项目为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提名外,上海市、浙江省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也提名了4个纺织相关项目。由于2018年国家放开了国家科技奖提名单位和提名数量限制,今年入围项目比往年有所增加。按照新修订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规定,授奖总数由400项调整为不超过300项,因此2018年国家科技奖的授奖比例将大幅下降,受理项目的评审竞争将会更加激烈。根据国家科技奖励改革的精神,2018年度国家科技奖励评审采用对一等奖、二等奖独立投票表决,一等奖评审落选项目不再降格参评二等奖,而且提名二等奖的项目可以破格评为一等奖,使得2018年国家科技奖励的提名一等奖的比例大幅下降,纺织业项目全部提名为二等奖。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自受理项目公布之日起30日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布项目的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及提名材料真实性和项目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持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向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并亲笔签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对异议提出者的相关信息予以保护。

 
《纺织服装周刊》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纺织服装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纺织服装周刊,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获得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纺织服装周刊”。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5872143
 
相关文章
更多资讯
组织架构 | 版权声明 | 订阅中心 | 联系我们 | 诚聘英才 | 关于我们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0200 版权所有 《纺织服装周刊》杂志社 技术支持 中国纺织经济信息网
京ICP备11016217号-19 京ICP备11016217号-23 京ICP备11016217号-26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8248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824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8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