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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税法开始施行
文章来源:纺织服装周刊 2018-01-10


  本刊记者-郭春花

  作为我国第一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简称环境保护税法)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这也意味着我国施行了近40年的排污收费制度已经退出历史舞台。

  环境保护税法的总体思路是由“费”改“税”,即按照“税负平移”原则,实现排污费制度向环保税制度的平稳转移。环境保护税法将“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写入立法宗旨,明确“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纳税人,确定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为应税污染物。

  纺织废水主要包括印染废水、化纤生产废水、洗毛废水、麻脱胶废水和化纤浆粕废水5种。据统计,纺织印染业废水排放量占全国工业废水统计排放量的7.5%,居全国工业行业第5位,总量为14.13亿吨/年。其中,印染废水是纺织工业的主要污染源,年排放量约为11.3亿吨(占纺织印染业废水的80%),占全国工业废水排放量的6%。

  针对当前的环保形势,环保部纺织印染环保标准制定负责人龚建议行业创建“产业园区环保管家”,即以废气废水、固废治理为核心,利用大数据为园区企业提供“三废”综合治理与监测的一站式解决方案。同时,企业要委托真正懂环保的专家做企业环保监理人,以便协调企业更好地理解环保税收政策、法律法规等,帮助企业合理统筹、规划企业的环保投资,更好地应对日益提高的国家环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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